□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张颖
“孩子,谢谢你,让你费心了,你就是我亲闺女啊……”70岁的赵大娘近日在家人的陪伴下专程来到磁县人民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见到了她心心念念的检察官李卫玲。拉着李卫玲的手,老人一边抹泪一边不停地感谢检察官替自己解决了压在心头的“麻烦事儿”。
赵大娘的“麻烦事儿”,李卫玲记忆犹新。2021年4月,赵大娘第一次走进磁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申请刑事申诉,称其在2018年因为邻里纠纷拖拽65岁的贺某(女)中致对方骨折,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赔偿被害人6.1万余元。赵大娘认为自己没有错,是被害人自己跌伤,并拿出部分街坊邻居的证明。
受理该案后,李卫玲认真查阅了案卷,查明申诉人提交的证明,发现这份证明早已被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时推翻。而本案被害人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体质特殊,普通推搡、拖拽对于正常人可能无碍,而对被害人却造成了骨折的结果。
经过审查分析后,李卫玲认为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但如果只是简单地出具审查结果通知书,赵大娘一时可能不能接受,也不能真正解开她的心结。而此时的赵大娘态度十分强硬,坚持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对此,办案检察官没有退缩,她一次又一次约访赵大娘,跟她唠家常,聊生活,拉近距离,消除其抵触心理,同时说案情、讲证据,并召开检察听证会,让赵大娘把心里的委屈和不解一次性倾诉出来,再听听大家的意见,针对赵大娘的疑虑,详细给她做解释工作。最终,赵大娘的态度从之前“坚持认为自己无错”转变为主动提出“愿意赔偿被害人”,但她提出自己年岁已高,收入也有限,希望能与对方和解。
为了真正办结此案,检察官深入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害人是二级伤残,无人照顾,其独自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赔偿款还未执行到位,据此,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并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通过释法说理苦口婆心地对这对曾经的“老姐妹”进行劝说、分析利弊,并联合村干部先后十余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她们达成和解。被害人一次性拿到了赔偿款,申诉人的银行卡被解除冻结,案件达到双赢的效果。这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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