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任俊颖
通讯员 李岩 车芳芳
1月13日,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宋冬军再次电话联系曾经办理的一起讨薪案的当事人李某,问其最近工程进展如何,并提醒他春节临近,一定不能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了。
“我当时实在是没有钱给工人们发工资了,我们家就我一个人能挣钱,我现在手头还有工程,恳求检察官不要羁押我,我挣了钱一定马上还给工人们!”办理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李某对宋冬军说的一句话,至今让宋冬军记忆犹新。
受疫情影响,近两年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情况更复杂、形势更严峻,如何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又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着实让宋冬军和其他办案人员费尽了心思。
时间回到三年前。2019年1月,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20多名农民工的举报,称李某拖欠他们工资499450元,一直联系不上李某。该局立案审查后认为该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遂移送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2019年11月19日,信都分局立案侦查。
案件事关民生,信都区检察院立即提前介入,检察长包案亲自决策谋划,准确掌握了案情。经查:2018年10月,李某从无锡市某环境工程科技公司承包了某钢铁厂除尘综合项目的管道、支架、屋顶罩项目,并雇佣了56名工人建设该项目。由于李某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工人工资,2019年1月,李某将工人灌醉后,自己跑到山东,并更换了手机号码。年关将近,56名工人没有拿到工资,也联系不上老板,内心既气愤又焦急。
该院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研讨证据情况,针对李某逃匿证据不足、拖欠工资的数额不明确等问题,及时列明补查提纲,确保在移送起诉之前证据扎实有力。2020年突发新冠疫情,李某一直在山东青岛,无法正常到案。信都区检察院多次引导公安机关克服疫情阻力,加快办案进度,促使公安机关于2021年4月16日将案件移送信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检察部立即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证据,研判舆情,商讨办案模式,制定针对该案的风险防控预案。检察机关讯问时,李某认罪认罚,称当时项目没有挣钱,承诺挣了钱一定马上还工人工资。了解了李某的综合情况后,第一检察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一致认为,李某被羁押后企业将无法正常经营,其承包的工程也将被迫停工,雇佣的工人将面临被欠薪的风险,对李某进行羁押弊大于利。
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信都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李某适用非羁押诉讼模式,让李某开展生产自救,尽快偿还工人工资。为了让被欠薪的农民工充分理解和支持检察机关的决定,宋冬军与第一检察部主任张鑫多次和两位农民工代表进行了深入沟通,告知他们李某现在的情况,耐心地释法说理,分析了将李某羁押的利弊。两位农民工代表表示赞成检察院的决定,同意对李某适用非羁押的诉讼模式。
在审查起诉期间,信都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多次催促李某偿还工资,李某也终于在移送起诉之前偿还了大部分的工资,仅剩下5万元尚未偿还。案件移送法院后,检察院办案人员仍然牵挂工人工资的落实情况,经常通过电话与李某和工人代表沟通,催促李某尽快偿还,并告诉他还不上的法律后果。终于在庭审之前,李某偿还了全部的工资。2021年6月4日,信都区人民法院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李某判处了缓刑。工人历经两年多的讨薪路终于有了完美的结局。庭审结束后,李某和工人代表都对信都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表示了感谢。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