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4日
第03版:特别报道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开展强化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综述

张家口市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专题部署会。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明(左一)到企业走访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建议。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监督案举办公开听证会。

检察官对河道环境破坏情况进行现场勘查。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在滑雪场设立检察官工作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中共张家口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持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冬奥安全精准发力,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会同石家庄军事检察院深入开展依法治理“低慢小”航空器“黑飞”,持续净化冬奥会筹办期间空中环境;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保障重点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京津冀司法协作,制定实施《涉奥涉外刑事案件办理指南(试行)》,统一涉奥涉外刑事案件办理尺度,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以保障“首都两区”建设为引领,全面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制,加强毗邻市(区)县区域协作和军地检察协同协作,凝聚保护合力。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建立涉案民企风险评估机制,精准审慎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认真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涉企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决战决胜交好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强化法律监督 做优刑事检察

1月13日上午,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涉奥刑事案件办理业务培训。崇礼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何成围绕涉奥涉外刑事案件办理的基本原则、管辖、聘请翻译、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崇礼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文韬围绕案件备案报告、外国使领馆获取材料认证、使用语言及翻译、监护人、近亲属会见等特殊制度保障、特别程序适用方面进行了讲解,培训内容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次培训是张家口检察机关服务冬奥会筹办,统一办案尺度,推动高效司法办案的又一次有益实践。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坚持正确司法理念引领,以提升办案质效为核心,以强化诉讼监督为重点,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扫黑除恶冲锋在前,护航冬奥勇挑重担,生态保护主动履职,为全市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2021年,先后办理杨某某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抗诉案、张某某等23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一批大案。赵某某等人敲诈勒索侦查监督案、李某某寻衅滋事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例”。张家口市桥西区检察院检察官徐恩娣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

为畅通京冀两地检察机关涉冬奥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共同携手高质量护航冬奥,张家口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涉奥涉外刑事案件办理指南(试行)》《涉外刑事犯罪典型案例汇编》;牵头制定并印发《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铁证工程”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铁证工程”实用手册实施以来,办案时间明显缩短,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明显提高。

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法严厉打击普通刑事犯罪,提升办案质效。建立起拟撤回起诉、法院拟判决无罪、法院自行提起再审等三类案件预先报告制度,减少了“带病起诉”,提升了案件质效。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持续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683件6451人,适用率94.87%,位列全省第一。

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司法理念,强化诉讼监督、规范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能力。2021年,监督立案64件,监督撤案69件,继续将深挖余罪漏犯作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突破口,追诉漏罪80件,追诉漏犯73人;提出抗诉21件,判决已采纳16件,进一步提升了检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坚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持续加强办案攻坚,把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抓实、抓细、抓持久。办理了张某某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抗诉案,刘某某等13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抗诉案等一批大案。2021年4月,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涉黑恶案件办案组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

2、强化法律监督 做强民事检察

2021年,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市院党组和省院第六检察部的正确领导下,紧扣《2021年全省民事检察工作要点》展开工作,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检察监督,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化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实现“积案清零”。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910件,审结945件(含2020年受理案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受理289件,提出检察建议284件,审结率为99.31%。

充分借助检察官联席会议过滤机制,全面开展积案清零行动。对无理缠访等不符合监督条件案件,不搞“矛盾上交”“瑕疵上交”,细化案件繁简分流操作规程,指派一名熟悉法律内勤,进行分案环节甄别分流,做到简单案件靠前审查,繁琐案件及时审查,极大提升了积压案件结案效率。共计清理积案73件,实现所有积案清零。截至目前,新受理案件无一件超期积压,此项工作受到省院第六检察部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全省推广。

严把监督关,深耕精准监督,做到“敢抗”和“抗准”相结合,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共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21次,对拟监督案件进行集体讨论,2021年市院提出抗诉4件,省院支持抗诉10件,(含之前积案)抗诉改变率为100%,监督质效大幅提升。同时,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压低信访隐患,涉案巨额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通过释法说理,使当事人撤回监督申请成功息诉罢访。

借助一体办案机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办理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中,联合张北县人民检察院对某小额贷款公司捏造担保人提起诉讼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抗诉,并依职权对小额贷款公司提起的同类疑似虚假诉讼7件案件卷宗进行调取,启动初查。在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典型案例评选中,全市虚假诉讼和审判纠违两件监督案例入选,充分提升了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类案监督,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类案监督方式方法。为有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市院第六检察部对2019年以来办理案件进行梳理,对审查发现的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若干瑕疵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收到良好效果。

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促进规范稳进发展。抽取全市基层院2020年民事检察26件案件进行评查,对评查出的5大类25项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从“主动学习交流、增强责任意识、转变监督理念”三个方面向基层院提出具体要求,为促进基层院规范稳进发展奠定了基础,基层院工作积极性和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加大理论研究力度,市院第六检察部马文君撰写的论文获评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年会论文评审三等奖,系河北省检察机关在此次评审中的最好成绩。

3、强化法律监督 做实行政检察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关于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新要求,自觉担负起行政检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自然资源、促进司法公正为着力点,不断畅通案源渠道,加大办案力度,办理了一批“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优秀案件,为筑牢“政治护城河”作出了应有贡献。

以办案为中心,刚性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21年,全市行政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37件,建立、健全检察院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反馈机制,完善检察院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行政检察监督与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抓好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其中,闫某诉张家口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监督案参评最高检“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张家口行政检察依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依职权维护困难群体利益,成功帮助50余名农民工“讨薪”11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大公开听证力度,让听证成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抓手和“助推器”,桥东区院坚持“应听尽听”,办理的5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均组织召开听证会,彰显了良好的办案效果。积极探索以司法救助助力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市院在办理张某某诉市人社局社会保障确认检察监督案中,成功化解长达5年的行政争议,该案获评“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以大局为中心,聚焦区域特色,强化行政检察履职。市院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制定《强化法律监督 助力冬奥盛会 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全市重点项目规范建设,高效推进。贯彻落实最严耕地保护制度,继续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以“违法乱占耕地”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确保农地农用、耕地安全,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共办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3件,助力解决22万余平方米土地强制执行难问题,实现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实效。

4、强化法律监督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依法服务和保障“首都两区”建设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了“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专项活动、依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项行动,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平稳发展,取得较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48件,立案102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87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6件。

张家口检察机关扎实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持续推行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作,构筑长城保护大格局。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围绕大境门、金界壕、青边口等重点保护区域开展专项活动。市检察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签发《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研究制定文物保护长效机制。2021年12月23日,在河北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进会上,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明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就开展长城保护工作介绍经验。

开展机场净空区域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5500余吨、建筑垃圾2400余吨,有效保障了机场净空区域环境安全。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机场净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刊载。

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确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组织体系。2021年联合河湖长制办公室巡查河道1823公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0件。构建“专业化监督+爱心救助+国家专项救助+公益组织补充性救助”社会救助监督体系。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贫困人口赡养政策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进行转发。

张家口市是革命老区,为弘扬革命文化,守护好身边的红色资源,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为主题的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市检察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签发 《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衔接、重大情况通报、案件调查协作、联动执法、联席会议等六大机制,就红色资源保护、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达成共识。去年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取得明显办案成效,构建了具有张家口特色的红色资源保护法治屏障。

2021年检察工作亮点回眸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2个单位荣获河北省打击洗钱犯罪先进集体。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党支部、蔚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赤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单位。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唯一市级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崇礼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

●崇礼区人民检察院被推荐为全省检察系统教育整顿唯一先进典型。

●12月8日,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分校正式成立。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涉奥涉外刑事案件办理指南》获河北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成果”提名。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本版文图 张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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