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4日
第08版:法院

冀州区法院开展线上调解

微信群内化解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河北法制报讯  (刘娟宁)近日,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利用微信线上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5月,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撞上万某停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造成刘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损坏。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万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因索赔事项协商无果,受害人刘某的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冀州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痛失亲人损失巨大及被告人数较多的复杂性,决定将调解选作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第一方案。由于该案被告包括驾驶员、实际车主以及肇事车辆挂靠公司、保险公司等均在辽宁省境内,本着司法便民的原则,配合疫情防控形势,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被告,将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文书通过微信送达到各当事人手中。在各方收到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分别向各方当事人详细说明相关的法律依据,释明调解结案的便利及判决结案的成本和风险。在承办法官的努力协调下,双方当事人组建了临时调解微信群进行进一步沟通,承办法官在调解微信群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和庭前调解,让大家充分表达诉求和理赔意见。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沟通、法理交融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微信群达成满意的调解结果。随后,承办法官将电子版调解协议通过微信方式发送给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邮寄给承办法官。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2-01-24 冀州区法院开展线上调解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35332.html 1 微信群内化解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