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春运首日,滦州市公安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滦州市汽车客运站开展“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大队与客运企业签订了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并监督客运企业与客运驾驶人签订春运交通安全保证书。图为客运企业相关人员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 岂淑娟 张美月 摄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