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刘子龙
随着虎年春节临近,各地集市年味渐浓。磁县某地的集市上,李某和家人正在开心地办年货,买春联、备新衣,他们在欢乐喜庆的气氛中迎接新春佳节。这个年对李某来说意义不同,因为刚刚摆脱了一场官司风波,两年多来压在他心头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他不禁感慨道:“这个年,我家终于能过踏实了!”
2019年6月,李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法院判决承担巨额保证责任。收到判决后,李某认为原判与事实不符、部分证据不实。之后,他向磁县检察院申请再审监督。控告申诉部门受理后将案件分流给检察官申俊峰办理。
申俊峰仔细审查了李某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并第一时间调取了原审案卷,经过审查,发现认定该案保证责任的借款合同存在疑点。于是,他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该证据中的部分文字内容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经鉴定,该合同关于保证期间一页的文字形成时间晚于合同其他内容近两年,系伪造。据此,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法院时,担保已过保证期限。
按照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但在保证期间,该案债权人未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且起诉至法院时,已超过保证期间,故应当免除李某的保证责任。于是,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2021年12月26日,法院审理后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判决中关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的判项。
至此,困扰李某的“心头事”终于解决了,为表达感激之情,他特意书写感谢信,制作锦旗送往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当场表示,将紧贴百姓利益,精准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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