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张会敏、河北龙赐威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孙永萍:
关于申请人多俊月与你之间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108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2020)冀0108执异219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21)冀0108执恢604号网络询价报告、(2021)冀0108执恢60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1)冀0108执恢60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学庆:
本院受理李会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红:
本院受理冯小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淑莲: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乔增力(原审被告)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江云霞、陈聪、陈敏(此三人系陈建国继承人)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淑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第二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江、米巧茹:
本院受理原告刘福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乐创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于娅婧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02民初53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文俊: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金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49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崔俊亮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62153,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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