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卓公轩)为做好2022年春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涿州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禁放工作,积极开展清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1月1日以来,该局共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9起,行政拘留22人,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70余箱。
1月15日,码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码头镇某村李某家中有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经询问,李某打算过年在家燃放。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1月17日,高官庄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治安隐患排查中发现,高官庄镇某村张某、陈某在其经营的超市内销售烟花爆竹。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1月22日,义和庄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义和庄村集市上有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处置,抓获违法嫌疑人杨某,现场收缴烟花爆竹120余箱。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1月24日,涿州市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刁窝镇某村一家超市内有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现场收缴摔炮96盒。经查,违法嫌疑人刘某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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