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赵春辉)1月19日,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持续开展为期二年的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此次行动聚焦使用环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在2021年民营医院、三甲医院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自上至下、由高到低,依次展开、压茬推进的方式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方面,重点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储存及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医疗器械使用方面,重点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及使用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方面,重点对医疗机构自制制剂和医疗机构委托(被委托)配制制剂开展检查等等。严查医疗机构药械购进渠道、储存及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药械,以及购进、使用无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严格处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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