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周华)“我原本对这件纠纷很头疼,预期将要耗费巨大的时间、财力、精力,没想到咱们法院处处为我们着想,通过网络就帮我们化解了纠纷,为你们点赞!”1月24日,李安杰(化名)收到调解书后高兴地对进行电话回访的调解员说,这也标志着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秦皇岛市侨联联合在线调解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解决。
李安杰是一名在广东经商的香港籍商人,2019年5月至10月期间,李安杰与秦皇岛籍商人张江利(化名)多次签订买卖合同,李安杰作为供货商如约向张江利提供罐头包装,但至诉前张江利拖欠李安杰货款人民币38.89万元、港币5000元未给付,经李安杰多次催要张江利始终未能清偿。李安杰无奈于2021年12月22日向秦皇岛中院提起诉讼,诉请张江利立即支付欠付的货款及利息等。
该院预立案后分析认为:该案原告李安杰常住广东,而张江利常年在山东做生意,双方往来秦皇岛进行诉讼成本过高,从提交的证据材料看,双方争议不大、案件标的额较小,采用线上调解等便捷方式解决纠纷,能够有效节约诉讼资源,减轻当事人讼累。同时,考虑到李安杰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办案人员积极与秦皇岛市侨联取得联系,邀请市侨联派员参与该案调解工作,希望借助侨联力量,形成多元解纷合力。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秦皇岛中院将案件导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流程,参考涉侨案件先行进行诉前调解。
2021年12月24日,秦皇岛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向秦皇岛市侨联调解组织和法院特邀调解员委托、委派调解案件,秦皇岛中院特邀调解员侯莹与秦皇岛市侨联调解员郝世坤接受委派、委托,联手对李安杰与张江利的买卖合同纠纷进行在线调解。
但调解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李安杰认为其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是张江利不讲诚信,拖延支付货款,给他造成了损失,并坚持张江利应一次性全部清偿货款、利息,还要赔偿一定的损失。张江利也一肚子委屈,他坚称自己之前一直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从未拖欠货款,只是近期受疫情影响,一批货物回款不及时,临时周转不开,并没有赖账的意思,他多次向李安杰解释了近况,希望能缓些时日,但李安杰不讲情面直接起诉太不够意思了。
了解了双方争议的焦点,郝世坤和侯莹决定先分头对两名当事人做工作。郝世坤结合办理涉侨纠纷的特点向张江利解释称,港商在履行合同时普遍比较注重程序,对合同中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要求也比较严格,李安杰起诉主要是想从法律层面得到一个确认。侯莹则在向李安杰作调解工作时,从双方之前的融洽合作切入,着重讲清张江利只是一时资金周转困难,并不是“赖账”,希望他着眼将来长远合作,达成一致,实现共赢。
两名调解员认真分析双方商业文化的差异,设身处地地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做调解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尽量解除误解,消除不合理预期……几个回合下来,双方的分歧逐渐弥合,态度也日趋缓和,看到火候已到,调解员又向两名当事人陈述了诉讼解决纠纷耗费时日较长,程序繁琐等不利因素,双方才终于愿意平心静气地“面对面”接受调解。
2021年12月31日,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李安杰和张江利就还款数量、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达成一致,调解员在线上调解终端将初拟的调解协议发送给当事人预览,由当事人核实无误后签字,调解协议经签字确认立即生效。
1月21日,秦皇岛中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在履行完各种手续后,通过电子送达系统送达双方当事人,即时生效。张江利感慨道:“从这件诉讼真正感受到了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感谢调解员和法院的努力,不仅解决了纠纷,还让我保住了一个长期的合作伙伴,今后一定更加从严履行合同,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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