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07日
第04版:民生

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

邢台任泽检方支持起诉 为八旬老人“撑腰”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感谢检察官,这个月的疗养费孩子们都按时打来了……”1月15日,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蔡芳在对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进行电话回访时,当事人刘某高兴地说道。

今年88岁的老人刘某与丈夫王某生育两儿两女,1991年王某去世后,刘某一直跟随大儿子居住,大儿子去世后,与大儿子的长子共同居住。2020年,刘某不慎摔伤,难以痊愈,生活不能自理,但子女们都不愿意照顾,相互推卸。经村委会协调,将刘某送到疗养院,子女们共同负担其疗养费、药费等生活费用,但子女们在支付了一个月费用后,就因家庭矛盾争执不休,第二个月都不再支付。2021年12月,蔡芳在走访中了解该情况后,第一时间到疗养院、村委等走访核查,在了解刘某的家庭情况,并认真听取她的诉求后,积极向领导汇报,决定以支持起诉方式解决刘某的赡养费问题,并向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任泽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耐心调解,使刘某与子女们达成和解协议,刘某的子女们共同负担刘某疗养院费用并按时交给疗养院。拿到调解书和承诺书后,刘某拉着蔡芳的手激动地说,“你们真是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让我有了活下去的盼头。”

为有效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切实保障辖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人们安享晚年,2021年起,任泽检察院开展了关注老年人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的专项活动,截至目前,该院检察官深入各乡镇、辖区敬老院调查走访320余次,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使用等情况入手,摸排案件线索100余条,支持涉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起诉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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