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 郝红花)1月31日是农历除夕,按规定已经进入春节假期,但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孙年明、康鹏程还在为执行一起案件忙碌着。申请执行人贾某从他俩手中接过执行回来的5万元欠款时,激动地说:“谢谢你们,这下我家可以安心过个好年了!”
申请执行人贾某和被执行人任某系朋友, 2018年至2019年6月,任某以父母、岳父母生病和资金周转等事由,共向贾某借款26万元,并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合同到期后,贾某向任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诉。2020年9月11日,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任某自当年9月18日起,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清贾某26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由于任某逾期未履行,贾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法律程序后,执行干警孙年明、康鹏程经过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任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资金,遂依法查封了其妻子名下的一套房产,迫使任某陆续偿还了申请执行人5万元。因查封的房产面积小,拍卖后不足以全部清偿欠款,2021年11月,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任某决定卖掉自己名下一套房产一次性清欠,后因该房产无房产证,难以买卖,随之,任某失去联系。
今年春节临近,孙年明、康鹏程想到申请执行人拿不到执行款无钱过年,心里非常着急。他俩通过多种方法查询被执行人的下落,几次到石家庄市任某的住处查找,但均未果。尽管如此,他们仍不气馁。
1月30日,是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执行干警孙年明、康鹏程和梁旭估计任某该回家过年了,便再次驱车来到石家庄,经多方查找,终于将其逮了个正着。经过耐心做工作,下午下班前,任某向他人筹借5万元交到法院。申请执行人贾某家住农村,当晚不便来领钱,便约定次日前来领取。
1月31日上午,孙年明和康鹏程放弃休息时间,按时来到法院,将5万元执行款交给贾某,并再次主持调解,双方自愿对剩余欠款达成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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