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若彤 王皓珍
“感谢检察院一直帮助我们想办法,给群众做工作,给了我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挽救了我们6个人及6个家庭,以后我们一定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绝不再犯!”近日,由曲阳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被不起诉人韩某某等6人来到检察院,以表达对检察机关依法人性化办案的感激之情。
追赃挽损暖民心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2014年,韩某某未经注册登记,在东旺乡某村自己家中成立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6年,韩某某邀请何某某、赵某某、韩某、韩甲、韩乙无资入股,帮助其继续吸收公众存款,至2018年无法经营。经鉴定,2014年以来,韩某某等人吸收存款320余万元,涉及23名存款人,返还本息310余万元,吸收与返还的差额113735元。事发后韩某某等人将非法吸收的存款已全部返还给存款人,均达成了调解谅解。
办案检察官审查中发现,韩某某、何某某等6人同所有存款人达成了谅解书,写明已经还清存款,但其中6名存款人无收条、证言等相关证据证实。承办检察官发现后,立即向这6名存款人核实情况,经询问了解到,其中3名储户虽与韩某某达成了和解,但仍未还清存款。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向这3名储户表达了检察院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及追赃挽损的态度决心,安抚好了群众情绪,同时也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切实提升法治意识;另一方面和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详细说明主动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等相关条款及其后果,鼓励其积极退赃、真心悔罪。在检察官的引导帮助下,最终存款人的损失全部追回。
公开听证征民意
1月26日,曲阳县检察院对韩某某、何某某等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决定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到场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审查认定的事实,充分阐述了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随后,听证员围绕案件需要听证的焦点问题进行提问了解、发表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并表示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办案中来,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以看得见的方式让社会大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促和谐
曲阳县检察院经检委会审议决定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1月28日,承办检察官赶赴当地村委会向韩某某、何某某等6人进行公开宣告。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对6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教育。被不起诉人韩某某、何某某等6人当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和忏悔,表示将时刻以此为戒,坚决不再从事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同日,检察院向公安机关送达了检察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对韩某某、何某某等6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承办检察官一行还邀请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法治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发放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结合本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度释法说理,警醒群众要切实提升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参加宣讲的群众表示,通过这次宣传进一步认清了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今后将自觉带动身边亲友抵制非法集资,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
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是不构成犯罪,而是通过讲解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度释法说理让行为人真切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性,从而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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