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郑超)日前,张家口市万全区某街道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年11月28日,万全区某镇居民杜某某因做生意欠缺资金,向好友石某某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两年后连本带息一起归还,同时约定如不归还,杜某某愿将一处平房过户给石某某,抵偿欠款。借款期限已到,石某某多次催收未果,无奈向某街道调委会提出申请,希望调解解决。
街道调委会受理此纠纷后,当日选派了3名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迅速展开工作,并联系了杜某某和石某某,约定双方调解时间。按照约定时间,双方当事人如约来到调解室。
调解员首先让杜某某对石某某所提供的借条进行核实,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并听取双方诉求。
杜某某表示:“我不是想赖账不还,主要是生意亏损,无力偿还借款,希望能多宽限些时间。”对此,石某某当场表示不同意,认为这是杜某某的借口。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朋友,为了尽量不伤害双方友情,调解员首先从杜某某的现实情况入手,向石某某说明情况,希望他充分考虑杜某某的实际情况,理解他的难处。
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导、真诚沟通,双方当事人情绪渐渐舒缓。最终,杜某某同意按约定将某村的一处平房过户给石某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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