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士江 王凤荣)65岁的农民沈某怎么也没想到,刚学会上网便惹来了祸端。2月8日,经临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沈某被临西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2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1400元,同时缴纳惩罚性赔偿金1.4万元,用于消费者公益事业,并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年逾花甲的农民沈某仅有初中文化,多年来,其在路边商铺以卖烧饼为生。2021年5月,他在子女的帮助下,学会了使用智能手机。一天,沈某突发奇想,“何不在网上取取经,看看别人有啥好法子能使烧饼鼓胀,从而卖相好、口感佳呢?”于是,他在网上多次搜索,最终找到了用“泡打粉”和面做烧饼使卖相鼓胀蓬松、口感酥脆的“妙法”。
6月初,沈某购来“泡打粉”后,便开始用其和面制售烧饼,直至同年7月23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巡查时案发。后经河北某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沈某制售的烧饼中铝残留量为175mg/kg,而国家相关标注限量要求仅为100mg/kg。
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交至临西县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对沈某使用“泡打粉”经营天数、制售烧饼数量、销售额等信息进行了认真核实,对其盲目轻信网帖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了犯罪危害,最终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鉴于沈某主动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表现,法院最终依法从轻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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