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张长萃)2月6日10时许,省高速交警总队唐山支队丰南大队民警沿唐津高速巡逻至唐山服务区上道口附近时,发现一辆晋B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
经询问得知,该车是从山西前往唐山京唐港运送煤炭,驾驶人出发前未进行核酸检测,担心前方唐港收费站出口会查验核酸报告,遂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民警示意驾驶员出示证件,但通过核查发现其出示的驾驶证照片与本人并不相像。经再三询问,驾驶人终于承认自己原本有驾驶证,但因疲劳驾驶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驾驶证被吊销,想着春节期间可能没人检查,便侥幸开车上路,不成想被查获。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其“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一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驾驶员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都无驾驶机动车资格,切勿存侥幸心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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