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猛)为严厉惩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2月3日下午,新河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统一治理行动,共查处5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4时19分许,驾驶人李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辖区振堂路与滏东街交叉口被交警依法查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李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14时29分许,驾驶人李向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14时58分许,苗某某无证酒后驾驶第三类机动车,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15时22分许,郑某某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驾驶人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15时58分许,驾驶人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振堂路与滏东街交叉口被查处。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节假日期间,聚餐饮酒增多,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也易发多发,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欢度佳节的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驾,远离危险,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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