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4日
第06版:检察天地

衡水市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图为庭审现场。

河北法制报讯 (王丽)1月21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诉郝某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衡水市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人员以支持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行职责,该案是衡水市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郝某先后从吴某(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处购买210余吨的黑色类似沥青油状物,在阜城县古城镇某村空地上建厂进行非法炼油,被阜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鉴定,郝某进行非法炼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及购买的黑色类似沥青油状物均为危险废物,现场有明显倾倒废液污染土地的痕迹,造成了土壤环境污染。现场尚有大量装满油状物的罐和桶堆存,没有“三防”措施,存在随时污染环境的风险。衡水市检察院发现此线索后及时立案,作为支持起诉机关向市中院递交支持起诉意见书,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参与支持赔偿权利人生态环境部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诉。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公益诉讼代表人,衡水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监督理念,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提起诉讼”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公益诉讼检察新职能,为服务保障法治衡水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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