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5日
第03版:法案

驾驶报废车上路 驾驶人车证“双报废”

河北法制报讯 (杨晓东)高速交警昌黎大队持续加强“指战一体”勤务纠违战法的深入应用,快速反应、精准打击,于2月10日成功拦截并处罚一起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

当日17时10分,高速交警秦皇岛支队情报指挥中心向昌黎大队路面执勤民警推送预警信息,预警平台提示一辆小型轿车为报废车辆,其正沿沿海高速向天津方向行驶。昌黎大队带班领导立即部署路面警力进行引导拦截。17时17分,大队巡逻民警在天津方向抚宁南收费站下道口处发现该车,随后将该车引导至昌黎东收费站口进行核查比对。经过核查,该车报废期限为2021年1月31日,目前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不能上路继续行驶。驾驶人高某也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昌黎大队民警对当事人高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依照程序,由秦皇岛市某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对该报废车辆进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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