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5版)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为抓手,以强化科技应用为支撑,着力构建现代化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公安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健全完善党委统筹协调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执法监督机制改革不断深化。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和内部分工方案,确立了四方面39条改革任务,着力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强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52个,建成率为91.6%。中心自运行以来,全省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11.5%,执法质量考评优秀案件比例提升10.2%,重大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显著提高。
整治顽瘴痼疾,扎实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先后开展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回头看”,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专项整治和违规“查、扣、冻”等执法突出问题治理。深入开展案件核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全面摸底,对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省教育整顿办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评查,并逐案形成评查报告。着力开展建章立制。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异地办案协作的实施意见》《110接处警工作细则》等制度规范27件,各地出台制度机制规范655件,公安机关执法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
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公安队伍法治素养。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执法办案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思想根基。结合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省公安厅机关组织开展了4个批次全员轮训,组织集中学习近500次。不断改进执法培训工作。将执法培训列入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等各级各类培训内容;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民警旁听庭审等法律实战训练活动。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组织培训1997期,覆盖民警辅警30余万人次。推行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公安民警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目前全省在职民警共有2184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基本级考试通过率达到99.8%。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对省公安厅制定的各类行政执法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调整完善,将修订后各类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和执法人员名录进行了网上公示,执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拓展。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全省执法“六必录”系统建成率100%,除案件性质和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外,所有案件办理一律通过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在网上进行,有效规范了执法活动。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各级公安机关全部制定出台本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严密审核程序,充实审核力量。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有法制民警145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803人,公安机关的法律服务能力和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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