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陈阳儒)近年来,曲阳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该院通过认真研判、妥善化解,促使一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撤回了对被告企业的财产保全申请,保护了企业的正常有序发展。
原告吕某某、李某某、冯某某与被告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月8日向曲阳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依法冻结二被告名下银行存款3200余万元,后曲阳法院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依法冻结了第一被告银行存款500余万元。
但经该院详细审查,得知被冻结账户的企业为本地龙头企业,且公司现在运转良好,如果冻结账户将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对此,该院积极引入相关单位及部门协助调解,通过向当事人双方释法明理,在取得原被告理解和同意的基础上,最终第一被告先行给付原告80余万元垫付款,原告撤回了对第一被告账户保全的申请,双方皆大欢喜,实现了涉企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目标,保护了企业的生存发展。
“每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一如既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曲阳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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