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郭俊岭)一驾驶人先后两次因酒驾被查,仍不思悔改,结果又因醉驾被查。
2月4日19时30分,正定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新元高速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没过多久,一辆棕色小型轿车驶近高速入口时突然减速,随后靠边停车,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驾驶人刚一打开车窗,一股浓重的酒精味便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98mg/100ml。随后,民警将驾驶人高某带至警车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4.6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经询问得知,当晚高某和亲戚聚餐时喝了四两左右的白酒,饭后他觉得路途不远,过节期间民警都休息了不会查酒驾,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了。民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高某于2010年6月、2016年8月就因酒驾被处罚过。民警对驾驶人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这次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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