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6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中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我省检察机关一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牛继芬)近日,最高检发布了4件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我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等11人诈骗终止侦查案入选。

2021年9月,在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刘某某涉嫌电信诈骗一案审查过程中,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此案除刘某某以外,另有刘某等11名大学生也因该案被刑事拘留。该院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重点围绕诈骗组织内部架构、11名涉案学生是否明知刘某某实施诈骗犯罪、是否参与后续的诈骗行为等进行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查明,刘某等11人系因网上求职受刘某某蒙骗进入诈骗组织,主观上无诈骗犯罪故意,客观上仅是从事打电话等辅助性工作,且从事时间较短、获利较少,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于是,该院向公安机关送达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9月29日,公安机关对刘某等11人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并释放。该院还主动到涉案学生所在学校释法说理,开展校园反诈宣讲,帮助他们顺利回归校园继续学业。

在该案办理中,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涉学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准确甄别行为人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区分对象宽严相济精准处理。同时加强检校对接帮教衔接,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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