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张静: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彦灵与被执行人董佳责令退赔一案,本院已扣押被执行人董佳购买的登记在你名下的凯迪拉克汽车,现向你方送达(2021)冀0108执2406号执行裁定书两份(查封、拍卖)、网络询价报告两份。请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裕宁街77号)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网络询价报告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否则视为对网络询价报告的认可,我院将依法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标的物进行司法拍卖。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家家缘农产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美临多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侯海林、邢台捷越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郑福强、韩金洋、宋志永、孙永安:
本院受理(2021)冀0202民初955号原告唐山威腾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玉田县北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郑福强、韩金洋、宋志永、孙永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208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都市宝(唐山)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冀资唐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都市宝(唐山)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刘东明、夏玉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03民初4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付伟华:
本院受理原告何宝存与被告付伟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林西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琪: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古冶支行与被告王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林西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张冲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33360,特此声明。
刘伟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1308,特此声明。
徐明胜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8200,特此声明。
于彦彬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42230,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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