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郑伟 通讯员 安梦莹)记者2月15日从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月1日起,该院开始跨区域管辖我省北部6设区市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
据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答复》以及省法院《关于调整我省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雄安新区中院管辖本辖区及我省保定市、廊坊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张家口市、承德市辖区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雄安新区中院跨区域管辖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由第一审的雄安新区中院或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雄安新区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获批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对于该中院更好地服务保障新区规划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里程碑意义。此举不仅有利于优化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布局、健全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制,还有利于营造鼓励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有效防范和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助推法治雄安建设。下一步,雄安新区中院将积极与相关法院就跨区域立案、网上开庭等工作加强沟通联动,推动建立案件管辖集中化、审理程序集约化、审判部门专业化的审判体系。同时,不断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