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珊
为加快承德县老城区城市更新步伐,积极推动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承德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救济权益、化解纠纷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坚持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近日,该院成功调解27件涉棚户区改造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为老城区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高度重视 做好诉讼服务“加法”
上世纪80年代初,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某家属院,房屋性质为单位筹集资金建设,分配给当时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房屋均没有产权证。居住初期由住户每月向单位缴纳少量租金,后便不再缴纳。2008年为完善住房保障工作组织体系,经承德县政府批准,将包括案涉家属院在内的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公产住房统一划转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
2020年,案涉房屋被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拆迁改造房屋150户,其中119户住户已经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剩余31户公房拆迁工作尚未完成。为尽快完成31户公房拆迁工作,保障项目按时开工建设,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10月向31户住户下发了限期搬迁通知,但31户住户经多次做工作仍拒绝搬迁,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处于停滞状态。
无奈之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同年12月24日向承德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31户住户立即腾空并搬出所占用房屋。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涉房屋为棚户区改造项目,事关群众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承德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抽调三名审判委员会委员、一名经验丰富的民事法官负责审理上述31件案件。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更是靠前指挥、亲自调度,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协调处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待部分被告,实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为案件公平高效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释法明理 做活对抗情绪“减法”
收到起诉状后,31户住户抵触情绪明显,拒绝入户登记、评估,案件陷入僵局。
鉴于此,承办法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充分保障被告诉讼权利,采取面对面方式逐一听取被告的答辩意见。随后,又采取电话沟通、微信交流、召开集中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听取被告的意见,并随时对被告的疑问作出相应的解答。
在案件底数清、情况明的前提下,2022年1月13日,承德县法院组成5人合议庭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领导监督见证,就31户住户的疑问进行政策解答和法律释明。这也是该院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首次采用听证的方式,实现了被告由最初的“对立抵抗”到谋求解决办法的关键转变。
接续奋战 做实司法效率“乘法”
从2021年12月24日受理案件,到2022年1月20日晚9时出具了第一份民事调解书;从被告的抵触对抗到双方握手言和,承德县法院仅用时28天。这28天的时间里,凝结了法官们无数的心血。他们在详细研读法律政策的同时,时刻当好调解员、政策宣讲员,还通过联系被告家属、亲戚、朋友等多种渠道做被告的思想工作。
第一份胜利果实使干警们大受鼓舞。2022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一场大雪装扮了整个县城,但没有阻止法院干警的脚步。承办法官们冒着严寒到被告家中进行入户登记和评估作价,进一步加快案件的办理速度。
“通过多次的释法明理,大多数被告同意配合法院工作,这对于我们来说非常不容易,尽管今天下大雪,但是我们的心是温暖的……”承办法官如是说。
“法官们真的很辛苦,我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一名被告诚挚地说道。
府院联动 做细搬迁障碍“除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加大府院联动力度,共同化解排除妨害难题。通过对31户住户答辩意见梳理汇总,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反馈。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公文形式下发关于31套公房拆迁的说明,确定3项搬迁政策对31户住户给予最大程度的人文关怀:一是对个人自建小房及附属设施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或双方议价形式给予货币补偿;二是合理确定奖励标准,对限期内完成搬迁的予以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三是对符合条件的住户提供廉租住房。
截至目前,31件涉棚户区改造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已成功调解27件,并将择日完成拆迁,另4件正在积极协调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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