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8日
第03版:法案

逮鸟的大爷被公诉

检察官提醒

河北法制报讯 (梁蒙蒙)近日,蠡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孟某某因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红喉歌鸲、红肋绣眼鸟、蓝喉歌鸲等鸟类被依法提起公诉。

蠡县年过六旬的孟某某平时爱好养鸟,懂一些鸟类知识。2021年10月,他购买了4只“绣眼”(学名“红肋绣眼鸟”)和一只蓝喉歌鸲。孟某某在自己的承包地里经常看到每年有大量的北方珍稀迁徙鸟类在此落脚,遂心生猎捕珍稀鸟类非法获利的念头,于是在承包地里布下大量粘网,两天就逮住9只红喉歌鸲,在售卖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孟某某购买、猎捕的鸟类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蠡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孟某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孟某某因贪图一己私利而被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真可谓非法捕鸟非小事,触及刑律悔莫及。

本案中,孟某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以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为手段,并沦为破坏生态环境的“凶手”,逮鸟反成 “笼中鸟”。在此检察官提醒,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非法猎捕的行为不仅伤害野生动物,破坏国家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一定要记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不仅是违法行为,还有可能招来牢狱之灾。让我们一起从爱护身边的野生动物做起,保护生态环境,尊重自然,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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