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萍
2月15日,黄骅市人民法院南大港法庭干警刘嵩接到陈某的电话:“我真不知道怎么表达我的谢意了,这工资好几年一直讨不上来,到了咱法院立马解决了。”
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陈某在王某处打工,工期结束后王某欠其工资79500元一直未付。陈某数次上门讨要未果,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给付陈某工资795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没有收到工资,于是申请强制执行。
刘嵩接到案件后依程序进行了线上、线下财产查控,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王某的银行账户上仅有千余元。面对这样的结果,刘嵩考虑到农民工挣钱不容易,不能再让他们忧“薪”忡忡,于是立即联系王某询问对此案件的还款方案,但王某的态度很模糊,只声称“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给”。
王某的含糊其辞让刘嵩越发着急。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刘嵩顶着压力再次进行了全方位的财产线索摸排。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次,通过对王某名下保险系统的查询,刘嵩发现其名下存有20多个保险单号,面对数额相对较大的保险数目,刘嵩耐着性子逐一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是意外险或医疗保险之类,并不在法院执行范围内。难道这一条新线索也要“黄”了吗?就在摸排到最后一单保险时,他发现单号没有显示险种,且金额与所欠工资数额极其相近,敏锐的刘嵩好像嗅到了案件的转机。
他当机立断,驱车前往该保单的承办地——沧州市某保险公司。经查证,此保单刚好符合法院所能执行的收益类保险的特征。面对这样令人欣喜的结果,刘嵩立马对该保单依法做出冻结手续。一系列操作过后,刘嵩堵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带着案件有明显转机后的欣喜,刘嵩驱车返回,并依法进行冻结执行裁定书送达,送达成功并经过15天异议期后,在2月15日元宵节这一天,刘嵩依法提取该保单保险金并发放到申请人陈某手中。这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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