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哲)“非常感谢,想不到事情能解决得这么好,以后你们就是我们企业的法律顾问。”2月14日,某企业的3名股东代表将一面写有“公平正义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石家庄市藁城区司法局增村司法所所长杜新辉的手中,并连声道谢。
增村镇一家占地40亩的规模企业从事家具生产、出售一条龙经营业务,年营业总额上千万,但因该企业决策机制不完善、不科学,公司在遇到一些重大决策时,时常出现几个股东意见不一的问题,由此引发矛盾纠纷,甚至争吵,阻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发展。年前,公司负责人魏某带领其他6名股东一起到增村司法所寻求帮助,调解纠纷。所长杜新辉立即组织人员成立调解小组,进入企业实地走访、现场调解。经过了解,得知该家具公司在对“整体出租搬迁”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时,普遍采用“商量”的办法,只要有一名股东不同意,就无法做出决策,而企业经营事关每一个股东的切身利益,因利益冲突,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为破解企业发展困局,杜新辉首先对股东进行普法,详细讲解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重点说明了“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章程应载明公司议事规则”,让股东们认识到企业的运转一定要依法、依照公司章程建立决策机制。同时,司法所人员帮助股东找到了公司设立时制定的章程,明确了集体表决的程序。“遇到问题不可能百分之百达成一致,对利益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固执己见,只会影响公司经营,对谁都不利。”经过杜新辉的耐心劝说,公司的所有股东意识到经营要依法,决策要依照公司章程,才能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事后,杜新辉又到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帮助完善细化公司章程,与股东们分享交流了“学法、用法、守法”的重要性,增强了经营者的法治观念,确保企业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健康发展。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