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建军
近年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在“少捕慎诉慎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化刑事“案-件比”、公开听证等工作中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工作质效。通过近二三年以来犯罪结构出现的新情况可以看出:危险驾驶、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帮信等轻罪案件愈来愈多,而一些重罪如抢劫、强奸、故意重伤等愈来愈少。因此,在犯罪结构发生变化的前提下,贯彻执行好“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对助推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向现代化更高水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2021年以来,邯山区检察院已对60余起轻罪案件作了不捕决定,占批捕案件的25%左右;对80余名罪轻的犯罪嫌疑人作了不诉处理,占起诉案件的26%。逮捕率、审前羁押率的进一步降低,使我们对“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
将“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植入人心
现时,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有了更高的期待,贯彻慎刑、善意的司法理念在当今社会显得尤为重要。为此,邯山区检察院多次进行专题研究,使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
我们在办案中及时对反映出来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以来已向本区行政执法机关发送检察建议15次,起到了良好效果。
我们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要求切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自觉行动,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为了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在办案中坚持做到“少捕慎诉慎押”,该起诉的起诉,罪轻的该作不诉的就不诉,该取保候审的就地办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此举对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到依法办案始终
在办案中,我们全面强化对公民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等的保护,正确处理好行使公权力和保护私权利的重要关系,不断推动法律监督理念更新,充分保障人民权益。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相互衔接,只要认罪认罚的、情节轻的一律不捕、不诉。认真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推动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对所有认罪认罚的案件都会让律师签字,这不仅有助于“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的深入推行,而且加强了检律关系,确保律师充分的参与权,最终实现提升诉讼效率、节约诉讼资源的效果。
将公开听证与“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深度融合
2020年初,我们认真执行最高检的指示,将公开听证作为办案的重要环节全面推开,至今已召开公开听证100余次,同时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到公开听证工作中,通过对办案过程、证据展示、事实理由等多方面释法说理,消除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对立情绪,从而达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积极发挥听证制度在化解疑难复杂案件中的作用和效果,同时将公开听证作为教育转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充分辩论、全面评议、社会认同来助推“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向纵深发展。
我们建立“司法救助”模式,在解开被害人心结的同时,通过司法救助补偿其物质损失,积极维护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通过向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向受害人赔偿,最终达到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谅解,使双方家庭回归正常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仅2021年,我们就向9名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合计50余万元,收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作者系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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