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苗文金 石继芳)2月10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涉县大队民警在一家医院找到一名正在接受治疗的伤者,经再三询问,其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一起发生在3天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至此告破。
2月7日11时许,涉县大队事故科值班室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新修的234国道(涉县北岗村路段),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伤一名行人后逃逸。接警后,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初步勘查,234国道正处于施工阶段,周围没有安装公共视频,无法了解事发经过。地上除有零星掉落的摩托车转向灯、大灯碎片和一个头盔碎片外,再无其他痕迹物证。
办案民警兵分三路,一组在肇事现场沿摩托车驶来的方向排查,一组向摩托车逃逸方向排查,另一组到医院查看行人受伤情况。经了解,伤者颅脑骨折、颅内出血,仍处于昏迷状态,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其是当地村民,当日5时30分许,自家中出来散步,事故发生时间无法确定。
为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涉县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民警根据摩托车掉落物判断了车型,随后调取涉县所有该类摩托车逐一见面排查,同时排查县区内各大医院近期有无住院治疗的受外伤人员。通过不懈努力,2月10日,民警最终锁定正在涉县某医院骨科住院的刘某有重大嫌疑。在相关证据面前,经民警的多次询问,刘某对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刘某称,当日6时40分许,他骑一辆破旧的摩托车去上班,因没有车灯,车速又快,当看到前面有黑影时,已躲闪不及,右臂带倒了受害者,自己连摩托车一起摔倒在地。当发现摩托车还能骑后,刘某驾车原路返回离开了现场。至此,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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