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丛林
“这是给你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金……”“这是我们给你买的新书包,喜欢吗?”……近日,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来到赵某某家中,为她送去了司法救助金和学习用品。
赵某某的母亲在一起交通肇事中不幸去世,其父精神残疾,无抚养能力,赵某某的生活和学习均陷入困境。了解到这一线索后,涞水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郭芳洁到赵某某家进一步核实情况,通过调查得知,赵某某的母亲也是残疾人,系本村的清洁工,工资较低,生活困难,赵某某母亲的去世让原本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郭芳洁将赵某某的情况向该院检察长贾荣君汇报后,贾荣君格外重视,要求除及时启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外,更要积极协调县妇联、民政局、残联等部门给予特殊关注,让赵某某的生活和学习得到有效保障。
经该院第一检察部和第三检察部协调配合,涞水县委政法委批示,为赵某某争取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近日,检察院干警走进赵某某家中,将司法救助金和学习用品送到赵某某手中,并询问了赵某某学习、生活情况。在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赵某某的近亲属签订了承诺书,承诺该笔司法救助款将全部用于赵某某的生活、学习,自愿接受检察院的监督。“如果孩子生活、学习上遇到困难,及时告诉我们,我们竭尽全力帮助解决。”贾荣君殷切嘱咐。
该院在为赵某某申请司法救助的同时,还积极与涞水县残联、民政局、赵某某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沟通协调,为赵某某的父亲申请残疾人补贴和低保,现已在审核中;该院干警第一时间与涞水县妇联取得联系,得知县妇联正在积极联系热衷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通过社会救助为这个家庭送去关爱。通过多方努力,现已为赵某某申请认定了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赵某某的监护权已变更为赵某某近亲属。
在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上,涞水县检察院通过“精准救助、救助帮扶一体化”的方式,点亮困境儿童心中的希望之灯,传递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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