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解寒晓)2月22日,涞水县人民法院义安法庭法官徐帅和谷立娜利用午休时间成功调解了三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获得了原被告双方的认可和信赖。
“徐法官你好,我的案子能和牛某、张某的案子一起开庭吗?我们三个要告的人都一样……”接听电话后,徐帅耐心询问来电人员的姓名并通过网络系统查询,发现来电人员孙某并未在本院立案,遂提醒他马上立案。
孙某立案后,确定徐帅为主审法官。徐帅经审阅案卷发现,孙某、牛某、张某都因承揽合同纠纷起诉了宋某、郑某、王某。而孙某、牛某是徐帅的当事人,张某则是该庭法官谷立娜的当事人。为了满足三个当事人同时开庭的司法需求,徐帅立即联系谷立娜商议开庭事宜。然而谷立娜近期预定开庭时间已经排满,但两位法官为了满足当事人想要三个案件同时解决的需求,分别与三被告联系,最终决定利用午休时间审理三起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到庭后,两位法官又分别悉心对三被告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功夫不负有心人,三被告最终同意于2022年5月18日前偿还三原告全部欠款。三起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在涞水法院,法官协同办案的情况不在少数,法官们始终坚守为民初心,用心做事、真诚待人,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同时也提升了诉讼质效,用信念和温情践行着司法为民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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