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辉: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良旭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105民初2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任秀芬: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军存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05民初1191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黄骅市东芝贸易有限公司、黄骅市广福商贸有限公司、河北世嘉伟业物流有限公司、王海青、王春花、王海新、王雪鉴、王广福:
本院受理原告汇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冀0105民初540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徐雄:
本院受理原告许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1058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上海艾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黄海滨、林友威、孙波、於炜、谢四宝:
本院受理原告张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648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徐宏飞:
本院已受理原告华耀城(邯郸)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申江烽、徐宏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2民初20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放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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