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韩江宁)双方因工资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历经一审二审,承办法官利用春节期间给双方做工作,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2月15日一大早,一名当事人将一面写有“为民不辞辛苦,公正执法楷模”的锦旗送到衡水中院分调裁审团队法官杨英手中,以表达自己诚挚的谢意。
杜某为侯某承揽的衡水市某小区家装工地提供劳务,工程竣工后,侯某以工程不达标等为由未支付杜某工资款,杜某无奈,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杜某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其与侯某存在雇用关系,亦无法证明侯某拖欠其工资的事实存在,驳回了杜某的诉讼请求。杜某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衡水中院。
二审中,双方对抗情绪很大,曾发生过多次争执,本案前后历经了五次庭审。为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积怨,能够案结事了,主办法官杨英与审判长朱一麟共同研究案情,利用春节期间双方未复工的有利时机,多次做当事人的工作,从中了解到侯某认可杜某劳务行为,但认为杜某施工存有质量问题。找到矛盾的关键点,通过法官们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侯某当庭给付了杜某工资款,为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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