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28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陈元明、袁其鸣: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宏利与被执行人陈元明、袁其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二人公告送达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2021)冀0108执259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请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裕宁街77号)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卢帅、天宇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宏利与被执行人卢帅、天宇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2021)冀0108执292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请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裕宁街77号)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苏秀伟、李作山:

本院受理原告刘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101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会君:

本院受理原告周永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27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潘来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诉潘来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8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2年3月1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建明里27号楼2单元201号不动产,建筑面积:129.98平方米。起拍价:3105000元,保证金:320000元,增价幅度:1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7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2年3月1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以北清真寺街以东华泰家园10-423号不动产,建筑面积:39.18平方米。起拍价:3500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王法官,电话0311-66758166,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刘志荣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92557,特此声明。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2-02-28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36774.html 1 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