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丹丹)近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案金额近亿元的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丰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和巨大生态环境损害,检察机关以非法采矿罪将其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查,2010年3月至2020年9月间,张某甲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唐山市丰润区某采石场非法开采建筑用白云岩272.74万立方米,共计681.86万吨,经鉴定,价值4091.16万元,同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5529.42万元。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间,上述两名被告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唐山市丰润区另一采石场,非法开采建筑用白云岩4.54万立方米,共计11.34万吨,经鉴定,价值136.13万元,造成生态环境损害56.44万元。两处非法盗采区共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9813.15万元。
通过实地走访和运用无人机航拍,检察干警认真调查核实了盗采区域生态环境损害情况。经耐心宣传教育和释法说理,两名被告人在起诉前先行缴纳了200余万元的公益诉讼赔偿保证金。
庭审中,二被告人对指控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承诺愿意赔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配合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法院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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