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珍珍)2月9日下午,广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交巡警大队召开特种车辆合规作业座谈会,就特种作业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12家行政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2021年12月,广平县检察院在审查杨某交通肇事一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驾驶的道路清扫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驾驶人驾驶证准驾不符。
承办检察官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展开调查,深入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行政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及县域7个乡镇,通过实地查看和核对工作台账等方式,对各单位投入使用的道路清扫车、垃圾清运车、路面洒水车、高空作业车等特种作业车辆进行了统计,发现在特种作业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上,各单位均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上牌、部分驾驶人员驾驶证准驾不符、聘用单位未对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资格进行审查、车队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车辆行车秩序,杜绝和减少各类特种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2月9日下午,广平县检察院联合县交巡警大队召开特种车辆合规作业座谈会,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行政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及7个镇政府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会上,广平县检察院向12家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车辆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车队驾驶人员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安全知识教育制度,加强对车队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技术检验监督。
广平县检察院同时对县交巡警大队提出建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特种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的车辆或者准驾不符的驾驶人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同时要对主要路口、道路、繁华路段采取固定岗查处、巡逻岗查处多种方式的密集管控,做到“见违必纠、违法不过岗”,严查严管未按规定登记上牌、驾驶人员驾驶证准驾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会上,被建议单位负责人当场签收检察建议,并表示将认真整改,强化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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