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宫海军)为不断强化司法责任制和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提升案件质量,2月21日,盐山县人民法院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共同研究审议并通过了《盐山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并对个案进行了专门审议。
这是盐山法院以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办案质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应对案件数量的不断激增,该院始终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决贯彻“一案一评、随来随评”工作原则,尤其对于个别重点案件,实现“类案严评、个案专评”,全面提升案件质量,确保法院审判工作高效平稳推进。
该院推出三级评查机制,尤其针对重特大案件必须启动三级评查,有效提升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权威性。针对个别复杂案件,联动县检察院、公安局专职人员成立专门的专家评查小组,确保案件评查范围合理不缺项漏项。推出“一案一评、随来随评”机制,有效避免因案件拖拉延迟而造成不良影响。对于上级部门交办、纪检部门移送、涉信访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一律采取立即启动案件评查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有举措、有回复、有结果。
该院推出“四级评定质量标准”,确立案件质量分为四个等级,明确第一责任人,落实到具体环节、节点、项目及具体时间,严格判定标准,有效提升案件质量评查过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尤其对于一般瑕疵案件和重大瑕疵案件两个级别的判定有了更新的标准,更严格的依据。
该院推出案件质量评查与法官绩效考核紧密互联机制,对案件质量评查各项评分标准所对应的法官绩效考核分值做出明确统一,每名法官的年度案件质量评定等次及得分与法官本人考核、晋升、评功、评奖等形成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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