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张冬)3月1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收到了某实业公司落实检察建议的书面反馈,并对检察官们的关心和指导表示感谢。
今年1月,安次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某实业有限公司黄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件中,发现该企业在财务、人员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管理漏洞,即对货款的收取不规范、销售人员随意加价销售,财务人员与销售人员职责不分,导致企业与外国客户建立合作关系过程中,黄某某作为外贸业务员,在短短一年时间内以伪造授权书、使用个人账户代替公司收款账户的方式收取货款达140万元之多,给公司造成70余万元的损失。
为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防范刑事法律风险,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们起草了一份检察建议,并于 2月23日召开“防范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就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中发现的企业规范管理问题,向被建议单位“面对面”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检察官许文芳介绍了案件审查及调查取证情况,对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充分示证、说明。被建议单位委托人签收检察建议书后作出承诺,对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将予以高度重视,支持并配合检察机关工作,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规范人事任命、调度,认真开展普法教育,逐步完善公司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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