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4日
第06版:维权

法院与司法所联合调解被执行人支付工人工资

河北法制报讯 (吴静)2月28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司法所联合调解,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2020年,羿某等14人在崔某承包的某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基地蘑菇棚从事捡蘑菇工作。2021年1月,崔某陆续为羿某等人出具了欠条,约定了欠申请人工资数额。多次催要工资未果,2021年7月23日,羿某等14人向宽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崔某给付羿某等14人工资款4万余元。然而,崔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羿某等14人向宽城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刘海龙收到案件后,立即与被执行人崔某取得联系,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由于被执行人住所远在秦皇岛,法官及时与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司法所所长李英俊取得联系,委托其协助法院执行。李英俊积极配合,多方查探,最终于2022年2月25日通过被执行人崔某的姐姐找到了崔某下落。随后,李英俊将被执行人崔某带到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刘海龙、李英俊等人耐心地对崔某进行释法析理,阐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要面临的严重后果。崔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给付羿某等人工资款4万余元。至此,羿某等14人与被执行人崔某劳务合同纠纷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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