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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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全国人大代表李志刚——

做好基层调解是对家庭和社会的负责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吴艳丽

2月23日,唐山市首个全国人大代表冠名的调解工作室——“滦南县胡各庄人民法庭李志刚调解室”正式挂牌。

“调解室的成立,旨在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拓展人大代表对法院监督的深度与广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纠纷化解体系,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强化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滦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柳青表示。

3月1日,记者专程来到“李志刚调解室”,针对基层调解中容易涉及的问题、调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的意义等方面的问题,对全国人大代表、李营村党支部书记李志刚进行了专访。

记者:我们了解到,“李志刚调解室”成立之前,您已经参与基层调解工作很多年了。是什么样的机缘让您接触并投身到这项工作之中呢?

李志刚:这得从大约20年前说起。记得2003年左右,我们附近村庄发生一起一死三伤的打架事件。其实这件事的起因并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一家的房子比另一家稍稍高出了一截,另一家就不乐意了,双方发生口角并动起手来,最终酿成悲剧。

当时这件事就在我心里敲响了警钟。本来是小事,由于老百姓不懂法,却愈演愈烈,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果当时有人给两家“说和说和”,可能这件事也就圆满解决了。从那件事开始,我就下定决心,投身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

记者:这么多年的基层调解工作中,您接触的矛盾纠纷,哪些类型的比较多?您是怎么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的?

李志刚:在农村,主要有土地房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几类纠纷,其中土地房屋纠纷占比很大。

在农村,农民对于土地房屋很看重。如果涉及这类问题,我们都会找到当事双方多次协调,必要时还会找来法官、乡贤等,于情于理多方面做工作,得让当事人从心底接受调解结果,避免后续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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