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王敬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近日,黄骅市人民法院滕庄子法庭庭长张文庆将原告老唐和被告李某一起叫到法庭。经再次做工作,老唐和李某最终当庭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离开法庭时,老唐和李某都紧紧地握住张文庆的手,嘴里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这是一起因收错庄稼而引发的赔偿案——
2021年9月下旬的一天,原告老唐利用收割机到自家地里收玉米,当他来到自家地头时,猛然发现要收的玉米已被全部收完。“家里没人来收啊,这是谁干的?”老唐顿感一头雾水。经四下打听,老唐得知是邻地的村民李某的爱人找人收的。李某的爱人长期在外地上班,秋收时才赶回来帮忙,认错了地块,这才造成误会。但事实已经形成,老唐家于是提出要李某赔偿自家玉米损失3000元。然而,李某虽认可误收了老唐家玉米的事实,却不认可赔偿损失,提出用自家的空地下年给老唐耕种。
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村委会介入进行协调。经过反复沟通,将赔偿数额降为2300元,双方也表示同意。本以为事情到此已了,但不想矛盾却又爆发,李某提出,老唐耕种的地侵占了其家的耕地,因此要求重新丈量土地。村委会考虑单方提出丈量土地的要求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没有同意。随后,双方又在乡政府、公安派出所进行了多次调解,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12月,无奈的老唐将李某诉至黄骅市法院。
张文庆接手这一案件后,考虑案件标的额不大,决定对案件进行庭前调解。经过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张文庆了解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张文庆对被告李某说:“误收庄稼是财产损害,侵占土地是侵权,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家收了老唐家玉米是事实,也确实给人家造成了损失,理应进行赔偿。但你所提的空地让老唐耕种,涉及明年的收成、价值等,并不能完全等同于今年的损失,况且,今年的事儿拖到明年,还不能确定能不能妥善解决,对你们双方都没有好处……”
张文庆入情入理的劝说让李某的心里渐渐产生了松动。借此,张文庆继续劝说李某:“村委会为你们调解的赔偿数额还是比较中肯的,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调解,下一步势必要对老唐的损失进行评估,而评估费用大概需要大几千。按照现有的事实和证据,到时你们不仅要承担老唐的损失赔偿,还要承担相应的评估费用,你们可要好好地想清楚。”这一番有理有据的分析,让李某的家人感到调解是化解双方矛盾的最好办法,于是也开始帮着劝说李某。
经过一番考虑,今年1月26日,李某表示同意接受调解,但同时提出还要追究原告侵占其耕地的事情,并追要近十年的损失。对此,张文庆继续耐心做李某工作,并多次与其分析利害得失:“首先,现在不能确定老唐是否真的侵占了你的耕地,假如侵占了,数量是多少,近十年的产值又是多少,这些都需要逐一进行核算评估,其工作量可想而知,相关的费用也是一笔支出。况且还有一种可能,你承担了相关费用,但最后证实老唐并没有侵占,那又是一笔损失,而且彻底影响了你们乡邻间的感情。”听完这一番话,李某表示再考虑考虑。
2月9日,在张文庆不厌其烦地工作下,李某最终表示不再追究以前侵占耕地的事情。张文庆趁热打铁,立即将原告老唐和被告李某叫到一起进行再次调解。随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老唐自愿降低赔偿,让李某给付赔偿款2100元。
当原、被告双方即将离开法庭时,张文庆再次对他们说:“你们的矛盾已经化解了,如果你们都同意,回去可以一起找村委会重新确认地界。以前的事情就翻篇了,咱把以后的隐患也杜绝,切记保持和谐乡邻关系。”老唐和李某没想到,法官不仅给他们化解了纠纷,还替他们考虑了以后相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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