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所长,咱家的麻烦事,多亏您帮忙解决!”“刘大哥,我媳妇回家了,感谢你啊!”沐着春天的微风,新乐市司法局长寿街道司法所所长刘波涛又开始走乡入户排解矛盾纠纷。
2015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刘波涛数年如一日,带着关注的目光与对工作的热爱,在找焦点变思路的为民调解路上话和谐,至今他已组织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00余件,成功率达98%。长寿街道司法所也荣获新乐市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度“政法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全国优秀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
“所长啊,快帮帮我吧,实在太欺负人啦!”2021年10月的一天,王某某来到司法所寻求调解,她一进所就开始哭诉这些年因租用土地引发的矛盾纠纷。
原来,王某某家里一亩多地租给刘某,约定出租5年,租金5万元。其间,王某某丈夫去世。5年过后,刘某说出一个“不”字——不缴租金、不还土地。
听清原委,刘波涛开始“对症下药”。他联系村调解员、村干部、包村干部讨论解决方案,并多次敲开刘某家门,讲解土地承租法律法规。在紧锣密鼓的调解中,双方矛盾又起。刘某恶语相向,王某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随后,面对法院判决,刘某仍旧拒不执行。
无奈中,王某某再次找到刘波涛。矛盾变了,调解方式也要变。刘波涛放弃顽固的刘某,转变方向,开始一遍遍慢言细语,对其家属讲解侵占他人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摆事实讲道理中,在刘波涛“本是亲戚和为贵”的坚持下,两家和解:刘某继续承租土地,租金随行就市,并补偿矛盾期间王某某相应损失;王某某承诺不再上访。
2021年年底,村民王某找到刘波涛申请调解。这次的矛盾,聚焦在房子上。王某给俩儿子购置了两套商品房,老两口随小儿子一起生活。后来,因为婆媳不和,加之小儿子离婚又复婚,王某夫妇便搬回平房。一次,因小儿子投资急用钱,欲将老人居住的平房出售,矛盾再起,老人几度要将儿子告上法庭。
闻讯后,刘波涛火速赶到王某小儿子家中了解原委,后又走访村民了解实情。对事情有了一定了解后,他从矛盾点着手,劝导双方“家务事家里解,合力谋划,换位思考多体谅”,在双方能够坐在一起后,又从情、法、理多方面调解,最终,王家父子达成一致观点:王某现住宅基地,小儿子可无偿使用;不影响王某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小儿子有权对宅基地上附着物处理,王某不得干涉,但小儿子无权出售宅基地。
至此,一桩火星四溅的家庭纠纷成功化解。
鲍娜军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