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阳
“我是在办贷款,不是帮别人犯罪。”面对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贾某某这样解释:“‘上家’说办贷款需要看银行流水,我才提供的银行卡……”
2021年11月,无业青年贾某某为满足生活消费,从网络上寻找了“无抵押办贷款”的微信号,也就是所谓的“上家”。“上家”表示可以帮助贾某某办理高额免抵押贷款,条件是提供U盾、银行卡、手机卡一整套银行账户及密码。
“既然是帮你办贷款,为什么还会给你转钱?”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贾某某不知该如何回答。最终,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贾某某承认,他开始是为了申请网上贷款找到的“上家”微信,但后来“上家”说他们根本不办贷款,可以每套1500元购买其银行卡。没能抵制住诱惑的贾某某,最终办理了一套银行账户邮寄给了“上家”。该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天内银行流水达300余万元,涉及三起案件。目前,贾某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丛台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随着针对“两卡”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也开始由直接收购银行卡转变为以“办贷款”“提信用分”等借口进行欺骗性收购。大家在提高警惕的同时,也要摒弃侥幸心理,不能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成为他人实施犯罪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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