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吴春雷)3月3日21时许,固安县公安交警大队夜查行动中队在执勤检查时,发现驾驶京牌小型越野客车的黄某某有醉驾嫌疑。经抽血检测,其结果为17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调查,黄某某于2016年2月26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湖北省天门市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其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醉酒驾车,固安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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