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郑伟 通讯员 李岩)自去年9月雄安新区检察分院印发通知全面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以来,新区两级检察机关实施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成效显著。
去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自今年3月1日起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时应同步录音录像。而在此之前,为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适用质效,减少被告人当庭反悔和上诉情况发生,去年9月,雄安新区检察分院就要求全面适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案件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做到一案一录,光盘存档。
据统计,半年来,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实施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成效显著,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情况下,反悔上诉率仅为2.41%,位列全省前位,认罪认罚后反悔上诉人数明显下降,认罪认罚适用质效得到大幅提升。“镜头”下的认罪认罚,有效促进了办案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和被告人诚信遵守具结书的双向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