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话: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12月30日司法部印发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把为民服务理念贯穿始终。 公共法律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法律需求,在防范和化解基层社会治理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晋州市是魏征故里,鸭梨之乡,文化氛围浓郁,经济发展活跃,群众对法律服务有着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如何使公共法律服务走深走实,落地见效,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的普及与便捷,成为晋州市司法局时刻关注的重大课题。他们推行上门办、线上办、一站办,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各类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晋州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等荣誉,公共法律服务获得群众好评。晋州市司法局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晋州市被评为“河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总十庄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2021年,西卓宿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上门办 线上办 一站办
公共法律服务高效便民
近年来,晋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在公共法律服务上转变模式,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1、法律援助 让弱势群体受益
杨壮是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今年是他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第4个年头。谈到法律援助工作的变化,杨壮觉得最为明显的就是能够让弱势群体受益。2021年11月,杨壮为一位农村聋哑老人办理法律援助,老人特别感动,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这让杨壮深深地感受到法律援助对老百姓是多么的重要。
晋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后,整合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人民群众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以享受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资源的整合,让群众能够少跑路,更高效地办理各项业务,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也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实现了让群众不出门,在家就能咨询律师。“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台融合,群众通过拨打视频热线,上传证据,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进行分析判断,减少了群众不必要的出行。”杨壮说。
据了解,近年来,晋州市认真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又扩充了八种法律援助事项。对进城务工人员、讨薪工伤赔偿等劳动维权案件 ,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降低了进城务工人员的维权成本。对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增设了特殊人员维权通道,对这些特殊人群,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2、公证服务 为民办证出实招
晋州市公证处是全省先进单位,一直以来都坚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他们采取网上咨询、介绍办证流程、申请办证方式、网上申请、网上提交材料等方式,把“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办证原则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达到了70%以上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标准,节省了当事人的办证时间。对于确属“跑一次”不能办结的公证,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和意愿,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公证书,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往返奔波,落实公证便民利民的服务要求。对特殊困难群体人员办证,给予法律援助,使其体会到社会温暖;遇到腿脚不便的老人或残疾人,登门入户进行公证,送去公证人的关爱。
营里镇某村一孤寡老人,已瘫痪在床,通过亲属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处主任崔成群接到申请后,立即与其他公证员来到当事人家中。他们来到老人身旁, 向老人询问办理公证的意愿,了解是否是老人的真实意图等,并按照公证程序规定的内容一一办理手续,根据老人的意愿,出具了遗嘱公证书。老人亲属们说:“你们非亲非故,却不嫌弃老人,和老人近距离接触,真是比我们都强啊!”崔成群笑着说:“谁没有老的时候,谁家都有老人。”
晋州市公证处不断地提升公证服务水平,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真正做到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3、定分止争 矛盾多元化解走出新途径
晋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采取“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多元化、一条龙化解的工作模式,实现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受理、集中交办、集中研判、集中化解,通过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整合矛盾调解力量,入住部门领导定期接访,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实行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致力实现基层社会问题矛盾纠纷的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处”,一个窗口面对群众,老百姓遇到问题,走进去就能“找个说法”。
晋州市人社局2021年通过行政调解为120名职工落实各种劳动保障待遇410万元,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李某1992年2月调入某企业,2005年12月单位改制,分配到某单位。该单位因市场因素收不抵支,工作人员不能全员上岗,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每年发放生活费,社会保险费采取单位一半、个人一半的办法缴纳,导致拖欠职工工资,个人为单位垫付社会保险费。2013年,李某就拖欠的工资和垫付的社会保险费开始信访。2020年4月,李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为了化解矛盾,调解员老田开展了耐心、细致的调查工作。调解员调来了李某的档案,查询历年的调资的审批表,按年、按月进行计算,然后每年一结算,逐年进行计算。两名调解员利用三天的时间进行核算,形成了最终的核算记录,然后征询双方的意见,双方看到五页的核算记录,都非常感动,表示认可。最终以核算数据为准进行调解,原单位补发拖欠的工资和垫付的社会保险费。
高庆怀是桃园专职人民调解员,2021年10月,他接到法院一起诉调对接案例。被告人曲某某在2020年8月份雇用焊工李某某加入自己的焊工队。两个月后,曲某某迟迟不发工资,还以焊东西质量差为由拖欠工资。经多次要工资不给后,李某某告到法院。高庆怀和民调员赵志启骑着电车进村找到曲某某,给其讲法律、讲道理,曲某某答应给钱,但强调现在没有,自己想想办法。过了一天,高庆怀又去找曲某某,经过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促使曲某某一次性结清欠款5400元。
(冯仓福)
村居法律顾问助力法治建设
晋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在领导机制、资金保障、平台打造、“三治”融合等方面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全面提升依法治市工作质效。全市224个行政村、13个居委会已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强化顶层设计,做好村居法律顾问谋篇布局。晋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后3次召开专门会议,强调建立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援代办员、经济助推员作用。晋州市司法局多次向省司法厅、市司法局问计、争取支持,制发《关于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重点村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明确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任务,构建选聘、服务、评价、退出管理机制。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18.96万元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全市上下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强力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扎实开展。2021年,35名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协助配合224个村完成换届选举任务,高标准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咨询和法律体检等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打造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晋州市司法局推进“互联网+村居法律顾问”,构建集“12348”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在每村(居)委会张贴村(居)法律服务公示牌,方便群众有需求时及时联系。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治扶贫”24小时服务,为每名贫困户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组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开展“走访+普法”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挑战渡难关。2021年,槐树镇周村法律顾问苏文娟律师帮助解决新民居工程欠款纠纷12起,调解收回工程欠款36万余元。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1130人次,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宣传260次,参与解决矛盾纠纷450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485件、诉讼案件120件。通过村(居)法律顾问系列服务活动,村居法律明白人逐渐增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日益浓厚,群众法治获得感逐步增强。
围绕法治德治自治,助力乡村振兴走深走实。经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律师行业专项治理,村居法律顾问队伍焕发出精气神,“我为群众办实事”效果显现。一是强化“法治”保障。围绕村庄事务中涉及拆违清障、矛盾纠纷化解、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问题,进行讲解,引导村干部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参与村庄事务管理,自觉养成分析问题从“法治”理思路、制定村规民约从“法治”找依据、解决问题从“法治”谋手段的良好习惯。二是挖掘“德治”资源。以当前开展的“红白事”移风易俗活动为切入点,引导村干部提高“村风家风”建设的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村庄“五老乡贤”的引领作用,积极培育挖掘“最美人家”“村庄好人好事”等先进典型,以家风带民风,弘扬公序良俗,从道德层面引领村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形成崇德尚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夯实“自治”基础。该局结合法律,系统讲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内容,并就如何把制度变成生动的实践与村干部进行交流,引导村干部结合本村实际,创新丰富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活动形式和载体,引导村民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2021年,西卓宿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鲁家庄等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中央电视台对晋州市的基层法治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齐彩博)
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坚持服务导向 强化规范管理
河南籍被鉴定人黄某找到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愁容满面地进行咨询。原来他去年在晋州打工时受伤致右小腿截肢,在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评定,被评定为七级伤残。由于种种原因,黄某希望与企业老板协商解决,不愿诉至法院,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鉴定意见书不慎丢失,赔偿事宜一拖再拖至今没有结果,如今他想到鉴定中心看能否查阅当年的档案,给他重新出具一份鉴定意见书,以便有了依据追要赔偿。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利用电子档案系统进行快速查询,非常便捷地查到黄某的档案,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履行相关手续后很快为黄某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黄某有了鉴定意见书与企业再次协商,最终获得了16万元赔偿,黄某和企业双方均表示满意。这是晋州市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坚持做好服务的一个缩影。
晋州市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始终围绕“为诉讼服务、为当事人服务”的工作理念,从完善鉴定人队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建设,使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业务量连续三年突破千件,实现鉴定意见零失误,鉴定工作零投诉,先后两次被评为石家庄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协会授予“全省优秀司法鉴定机构”荣誉称号。2020年,晋州市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顺利取得国家级CNAS实验室法医临床鉴定项目认证认可。2021年10月3日,经过为期两天深入细致、全面客观的专家复审工作,专家组对中心的质量管理水平及业务能力给予了高度认可,宣布中心通过复审。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善办公环境,市医院专门在新建门诊楼三楼拨出六个房间,配置了文件柜、电脑、打印机、办公桌等新设备,完善了硬件配置。为提升正规化、规模化建设水平,鉴定中心先后购置了气相色谱仪、生化分析仪、电生理仪等较为先进的检验鉴定仪器设备,并且组织相关人员到司法部司法鉴定所参观学习,不仅提高了鉴定效率,而且检验数据的准确性也为出具司法鉴定意见提供了可靠依据。与此同时,该中心建成高标准的专业性综合档案管理室,配备档案柜、档案专用计算机、高速扫描仪、高拍仪、档案装订机等先进的档案管理设备,为做好鉴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打造高素质鉴定队伍。强化职业培训是该中心加强专兼职鉴定人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鉴定中心现有16名鉴定人,全部具备中、高级技术职称。为进一步提高鉴定水平和业务能力,鉴定中心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选派人员参加全省法医类司法鉴定培训班等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并组织司法鉴定人到司法部司法鉴定所及北京、贵州等地参观学习,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鉴定人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法律法规、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力度,有效地提升了司法鉴定人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了一支以专职鉴定人为主,多学科兼职鉴定人共同参与的鉴定人队伍。
严把鉴定质量关。为确保鉴定质量过硬,晋州市司法鉴定中心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使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化,透明化。与此同时,中心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强化法律责任,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增强监管效果提供制度保障。达到了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指定鉴定人、统一鉴定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的“五统一”要求。
严格的规范化管理和过硬的专业素质,赢得了办案机关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使得周边县市区办案机关主动与鉴定中心联系,建立合作关系,不仅拓宽了服务领域,而且使司法医学鉴定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明显提升,促进了司法医学鉴定更快更好发展。(尹欢)
温情援助暖民心
“谢谢,谢谢您,张律师!”2021年11月29日,晋州市东卓宿镇某村村民刘某握着九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素雨的手泣不成声,泪水打湿了张律师递过来的2000元钱。
原来,2018年2月7日,刘某家经历了重大变故。当天,刘某的丈夫李某因欠同村村民彭某5万元,彭某要求李某归还,二人商讨未果,发生争斗。彭某开车两次撞伤李某,并追砍致李某死亡。
家里的顶梁柱没了,刘某痛不欲生,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一度丧失劳动能力,家中失去经济来源。她的一双儿女也遭受巨大打击,上初中的女儿精神受到极大刺激,不得不休学,上小学的儿子出现原因不明的持续高烧和身体多处疼痛,无力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一时间,原本温馨幸福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志愿者张素雨得知此事,不但为此案不辞辛苦收集相关证据,还经常去刘某家中探望,给她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并自掏腰包,将2000元现金交到刘某手上。张律师对刘某进行耐心劝解,希望帮助她摆脱抑郁症困扰,振奋精神。
就这样,张律师不仅提供法律援助,还兼职了心理医生之责,时时耐心劝解,处处细心关照。在张律师的无私帮助下,刘某精神情况大为好转。2021年11月初,她家被列入低保户,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刘某逢人便说:“真没想到,张律师不仅帮我打官司,还给我2000块钱。要是没有她的帮助,我这日子可真不知道怎么过。” (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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