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干警,主要从事电子数据检验、录音资料检验、图像资料检验等检察技术工作,具有以上三个专业鉴定人资格和电子物证检验工程师、声像资料工程师证。曾连续两年被授予嘉奖,两次荣立三等功。近年来,她以声像资料司法鉴定为依托,协助业务部门办理各类声像案件200余件,曾协助中央巡视组、最高检、山西省检察院办理相关声像检验鉴定案件。2021年初受邀作为全国检察系统四个声像鉴定技术专家之一,参与完成最高检年度课题《微信语音鉴定预处理系统》。2021年10月她办理的声像资料技术案例入选2021年最高检“检察技术辅助检察办案典型案例”。
心语:作为一名检察技术人,我坚持传承和钻研,始终不忘入党初心,忠诚履行使命。精其术,力求在技术领域做得更好,成为本专业的行家里手;竭其力,面对一个又一个技术难题,磨炼攻坚克难的意志和吃苦耐劳的毅力;乐其业,对工作始终充满热情,保持对专业技术的兴趣热爱。我将用检察技术“匠心”坚守入党“初心”,主动担当作为,深耕主责主业,为全业务智慧办案、全方位智慧支持检察工作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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