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健
“感谢法官,之前听说打官司难,真没想到赔偿款能全部要回来,你们的工作太给力了。”2月21日,申请执行人陈某到深州市人民法院支取案件款,握着办案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放开。
被害人陈某某驾驶车辆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刘某车辆追尾,造成双方车辆受损、陈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此事故陈某某负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此案经深州市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陈某某亲属21万元,刘某赔偿3.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及时将赔偿款如数付清,但刘某却一直未履行义务,陈某某家属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立案后,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随后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刘某沟通。被执行人刘某对于案件执行十分抗拒,情绪也比较激动。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对被执行人刘某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使刘某放下心结,许诺一个月后将案件款交至法院。但约定期限届满后,刘某却未能如约将案件款交上。法官与刘某联系,得知刘某最近因疫情原因一直未能外出打工。秉承善意执行的理念,法官又拨通了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将被执行人对该案前后态度的转变以及被执行人的近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主动要求再给被执行人一个月的期限。而这次刘某没有食言,到期后如约将案款交到了法院,本案至此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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